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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队到地方,从兵营到检察院,部队教育了我一身正气,检察院告诉了我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李金山
退役前所在部队全称:沈阳军区陆军第39集团军坦克三师第十团81382部队装备处。
现所在单位部门职务职级: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队长、一级警长
从检时间:1999年10月 23年
最高军衔:上尉军衔
入伍时间:1982年10月
退役时间:1999年10月
所获荣誉:
1、1983年团嘉奖,先进个人。
2、1987年5月大兴安岭扑火,荣立三等功一次。
3、1988年7月,全师大比武,夺得第一名,荣立三等功一次。
所获荣誉:
1、2003年6月,撰写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执行刑事拘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一文,在阜新市法学会主办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奖”。
2、2007年7月,中共彰武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李金山同志“优秀共产党员”。
3、2008年3月,中共彰武县委政法委员会授予李金山同志“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4、2012年2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1年度“爱岗敬业奖”。
5、2013年1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2年度“先进个人”。
6、2019年1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8年度“先进个人”。
7、2021年3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20年度“考评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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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队到地方,从兵营到检察院,部队教育了我一身正气,检察院告诉了我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李金山
退役前所在部队全称:沈阳军区陆军第39集团军坦克三师第十团81382部队装备处。
现所在单位部门职务职级: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队长、一级警长
从检时间:1999年10月 23年
最高军衔:上尉军衔
入伍时间:1982年10月
退役时间:1999年10月
所获荣誉:
1、1983年团嘉奖,先进个人。
2、1987年5月大兴安岭扑火,荣立三等功一次。
3、1988年7月,全师大比武,夺得第一名,荣立三等功一次。
所获荣誉:
1、2003年6月,撰写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执行刑事拘留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一文,在阜新市法学会主办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奖”。
2、2007年7月,中共彰武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李金山同志“优秀共产党员”。
3、2008年3月,中共彰武县委政法委员会授予李金山同志“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4、2012年2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1年度“爱岗敬业奖”。
5、2013年1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2年度“先进个人”。
6、2019年1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18年度“先进个人”。
7、2021年3月,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授予李金山同志2020年度“考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