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按照阜新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监管安全监督工作,彰武县院积极响应、立即行动,于1月12日至1月17日开展本年度首次彰武地区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时间紧、任务重,2组8人驱车800余公里,对全县24个乡镇139名在矫对象、87名解矫对象档案进行监督检察。检察组通过“查、听、教”三步法对在矫人员进行全面检察。“查”即:查台账,查阅在矫人员档案及思想汇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外出审批、档案管理等工作,了解日常监管情况;“听”即: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介绍,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日常监管、教育矫正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提升。“教”即警示教育,检察官对在矫人员进行教育,要求矫正人员按规定请假销假,春节期间遵纪守法并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三步工作法”检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在巡回检察结束后第一时间发出书面监督意见。此次在春节前通过对24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常规巡回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社会秩序稳定安全筑牢防线,护航春节安全。
新春将至,按照阜新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监管安全监督工作,彰武县院积极响应、立即行动,于1月12日至1月17日开展本年度首次彰武地区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时间紧、任务重,2组8人驱车800余公里,对全县24个乡镇139名在矫对象、87名解矫对象档案进行监督检察。检察组通过“查、听、教”三步法对在矫人员进行全面检察。“查”即:查台账,查阅在矫人员档案及思想汇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外出审批、档案管理等工作,了解日常监管情况;“听”即: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介绍,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日常监管、教育矫正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提升。“教”即警示教育,检察官对在矫人员进行教育,要求矫正人员按规定请假销假,春节期间遵纪守法并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三步工作法”检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在巡回检察结束后第一时间发出书面监督意见。此次在春节前通过对24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常规巡回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社会秩序稳定安全筑牢防线,护航春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