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检察•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从快批捕2名跨省流窜作案入户盗窃惯犯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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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从快批捕一起由外省流窜至我县入户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倪某某、曾某。二人系外省无业人员,有多次盗窃前科且刚刑满释放不满半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干上“老本行”。
2024年2月1日,二人流窜至我县,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在17层顶楼的阳台处用扳手、改锥将窗户撬开进入被害人家中,盗走金钻石项链、微软笔记本电脑、华为平板等物品,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彰武县院受理此案后,仅用三天时间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本地域内作案还是跨区域流窜作案,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司法机关就会依法打击处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论是财富还是其他利益,都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获取,遵法守法,牢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获不当利益、不取不义之财,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发现家中被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10报警,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2)购置电脑、手机、饰品时,应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以便丢失后认领。(3)要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锁、窗,特别是高层住户更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监控设施。外出旅游或长时间不在家时,务必要关好门窗,做到邻里相互关照,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