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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三)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五)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六)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八)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九)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院未设置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30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9.1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53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0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6.1万元;

    2.项目支出346万元。

    在支出预算1302.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42.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实施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转隶人员为11人,减少经费4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66.7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维修费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我院2019年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只有电子检务工程一项,因此项目由省院统一采购,故我院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少1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减少一辆公务用车。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8年 2019年
    合计 29 2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9 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29 2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34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反应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

    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侦查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执行监督: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控告申诉: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371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24-11-21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三)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五)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六)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八)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九)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院未设置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30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9.1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53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6.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0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6.1万元;

    2.项目支出346万元。

    在支出预算1302.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42.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实施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转隶人员为11人,减少经费4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66.7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维修费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我院2019年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只有电子检务工程一项,因此项目由省院统一采购,故我院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少1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减少一辆公务用车。


    2019年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8年 2019年
    合计 29 2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9 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29 2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彰武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34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反应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

    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侦查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执行监督: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控告申诉: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371彰武县人民检察院